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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股权交易所(简称:天交所)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司制交易所,2008年9月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营业。2006年国务院发布《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2008年国务院在《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中进一步明确:“要为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创造条件”的要求。

  2010年3月29日,滨海新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办法》的通知,“对已通过审核程序并成功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新区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会计、律师、保荐、登记托管等相关前期费用给予最高50万元专项补贴。”

  依据强大的政策支持,天交所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与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环境下,天交所在企业融资、市场结构、交易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天交所“小额、多次、快速、低成本”的股权私募融资模式,每次可为企业实现股权直接融资1000-3000万元、一年可多次私募发行、每次私募发行在2-3个月内完成、企业融资成本仅是企业在公开市场融资成本的1/5-1/3,受到广大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热烈欢迎。

  天交所采取双层次递进式市场结构,第一层次为面向全国企业与投资人的全国市场,第二层次为面向区域内企业、区域内自然人以及全国投资机构的区域市场。在“统一准入标准、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披露、统一自律监管”的“五个统一”制度下,天交所正在组建覆盖全国的多层次场外交易市场体系。

  天交所采取做市商双向报价为主、集合竞价与协商定价相结合的混合型交易制度。既有利于发挥做市商制度强大的定价功能,提高流动性,稳定市场,又避免传统做市商制度缺陷,形成了对做市商的制衡机制,合理定价,保护投资者利益。

  作为天津滨海新区金融创新的重要平台,天交所将努力建设一个具有投资价值、充满活力又高度自我稳定、集中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做出有益的、富有成效的探索和贡献。